股权转让时,股权评估的必要性
时间:2023-09-17 21:40:06 25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时, 不需要进行审计或评估。转让方和受让方可以参考公司资产(包括公司利润和未分配利润) 等情况来协商确定股权转让的对价, 可以高于、等于或低于当时的价格。具体由双方协商确定, 并不是说出了多少出资就必须以出资的对价来转让相应的股权。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时,不需要进行审计或评估。转让方和受让方可以参考公司资产(包括公司利润和未分配利润)等情况来协商确定股权转让的对价,可以高于、等于或低于当时的出资。具体由双方协商确定,并不是说出了多少出资就必须以出资的对价来转让相应的股权。没有法律法规规定民营企业之间股权转让一定需要经过评估手续,但如果双方对股权的转让价格有分歧的话,除了进行资产评估之外似乎也找不到什么更好的确定股权价值、每股净值的好办法。

股 权 转 让 价 格 如 何 确 定 ?

在过去,个人股权转让的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但现在,税务机关可能会介入股权转让对价的确定,并要求指定的评估、审计机构提供定价依据,至少不能低于净资产。

因此,税务机关应加强对股权转让所得计税依据的评估和审核。对扣缴义务人或纳税人申报的股权转让所得相关资料应认真审核,判断股权转让行为是否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是否符合合理性经济行为及实际情况。

如果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每股净资产或个人股东享有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所以,在进行个人股权转让时,一定要确保计税依据合理,否则可能会被税务机关认定为不符合规定。

综上所述,股权转让是一项复杂的操作,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操作。在进行股权转让前,建议咨询专业人士或相关机构,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操作流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全文95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股权转让 最新知识
针对 股权转让时,股权评估的必要性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 股权转让时,股权评估的必要性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