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该公司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导致张先生大腿骨折。他住院20多天,花了4000多元医药费。住院期间,张先生联系保险代理人,将保险事故告知代理人,要求保险公司在出院后理赔。经办人向张先生保证,由于事故是导致住院的意外,保险事故很清楚,所以理赔问题不是很大,他当时会亲自来办理入住手续。结果,半个月后,张先生没有经纪人的消息,正准备亲自去保险公司查询。经纪人打来电话说,由于张先生转行增加了保险风险,他属于保险公司拒绝承保的行业。但张先生本人未及时通知保险公司,拒绝按照保险法有关规定理赔,如补交保险费到期,将终止补交保险责任。家住杨浦的王女士曾经在一个自然保护区工作。由于工作性质,王女士于2002年12月从一家寿险公司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产品。投保时,王女士如实告知了保险公司自己的职业状况。经保险公司承保部门审批,她同意投保。但是,由于她职业风险系数的增加,保险事故发生的概率会比普通专业人员高。保险公司根据王女士所在公司的相关情况,作出了增加保费的决定。
今年9月,王女士从自然保护区工作人员调任某公司管理人员,职业风险系数降低。王女士向保险代理人讲述了自己的转业经历,并办理了转业手续。保险公司审核信息后,取消了王女士的加保,并按两者差额的比例退还了加保未到期保费。他没有及时改变职业,得到了部分补偿。阿强在上海一家酒店工作,每天负责酒店的接待工作。半年后,阿强从一家酒店跳槽到一家工厂做电工。一次工厂出事,一个全身结实的人被压在水泥板下,动弹不得。当其他工人赶到把他拉出来时,阿强已经喘不过气来。
消息传回家后,阿强的父母简直不敢相信。几天前,他们打电话回来说他们的儿子安全了,但是他们永远分开了。就在葬礼期间,一个保险代理人来到他的家。因为阿强之前给他投了5万元的意外险,他一得知意外就来表示同情,想拿着相关资料为阿强办理保险理赔。但结果,保险公司只赔了3万多元。原来,代理人为阿强计划的意外险出了问题。一开始,阿强在一家酒店工作,属于工伤保险一级,但转岗后,其职业的风险等级提高到三级。而被保险人甲强未及时通知保险公司职业变更,办理职业变更手续。因此,本次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公司综合分析各方面情况,按照被保险人缴纳的原保险费与应交保险费的比例折算保险金。保险公司为这5万元的保险赔付了3万余元。
工作变动,职业性质不变,无需变动
苏小姐在上海工作4年多,一年前购买了几份人寿保险。但由于个人性格,工作很不稳定,一年只换了三四份工作。最近,我从同事那里听说,不同的职业会影响保险费率,导致我的保险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
苏小姐听到这个消息后,心里非常不踏实,担心自己因为不转行而失去所买保险的有效保障。她很快问她的保险代理人这件事是否真的发生了。经过经纪人的解释,她终于放松了。原来,只要工作性质不变,虽然换了好几份工作,但工作性质不同他们都是内部职工,风险也没有增加,所以没有必要申请转业。《保险周刊》关注的是笔者通过电话咨询某寿险公司客户服务部,了解职业变动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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