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现行的司法鉴定制度,是时候修改、完善了。市人大代表、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杨家学昨日说,在今年两会期间,他将向大会提交一份建议,希望重庆能对司法鉴定内容进行分类,科学确定鉴定时限,避免因鉴定周期过长导致涉诉案件屡屡超审限,造成打官司难。
对司法鉴定机构进行评级
由于条文概括性过高,不够细化,在实践中还不能适应我市司法鉴定工作的发展。杨家学说,他接到了一些群众反映,说司法鉴定周期过长导致涉诉案件屡屡超审限,不仅没有很好地为案件审理提供证据,反而还成了老百姓打官司的绊脚石。
杨家学举例,如《条例》规定司法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部分鉴定机构便钻此空子,以此借口故意拖延鉴定期限,以达到帮助委托人拖延诉讼案件审理时限的目的。
现在,我市各司法鉴定机构水平良莠不齐。杨家学建议,我市应对鉴定机构进行信用评级,对有不良行为的鉴定机构给予黄牌或红牌警告,直至取消其在该领域从业的资格。
给司法鉴定列个时间表
司法鉴定的结论,事关涉诉案件的审理,有的案件,就因为司法鉴定时间过长,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杨家学说,目前,我市的司法鉴定范围已在传统的法医类、物证类鉴定基础上,新增了诸如工程鉴定、知识产权鉴定等新类型的司法鉴定。
类似于工程鉴定等,因专业性强而各具特殊性,而现行的司法鉴定制度对这些专业性、特殊性强的鉴定通通硬性规定为30日必须出结论,同时又规定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这样,极大地影响了诉讼活动的如期进行,也使得群众不信任司法,不愿意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杨家学建议,应根据所申请鉴定内容的不同,分别设立相应的鉴定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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