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试用期单位不让辞职怎么办
用人单位试用期不给辞职,劳动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到期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用人单位同意;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劳动者还可以和用人单位再次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二、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劳动合同法》,试用期内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七)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试用期公司不给交社保怎么办
有些单位在员工试用期不为员工缴社保,等转正后才开始缴纳,这样做,可以减少公司成本支出。但是属于违法行为。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也属于合同期的一个部分。因此,员工在试用期也有权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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