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发商对预售商品房承担什么责任
(一)房地产开发商应当对预售的说明书、设计图纸、销售广告等公开展示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二)预售款应当由房地产开发商委托金融机构代收,代收预售款的金融机构应当为预售款的监管机构。
(三)预售款应当专款专用,由工程监理机构根据建筑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进度计划和工程实际进度,书面通知预售款监管机构向转让人划款。非经工程监理机构书面通知,预售款监管机构不得直接向转让人划款。工程监理机构和预售款监管机构监管不当,造成受让人损失的,应当与房地产开发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四)房地产开发商应当按房地产登记机关的规定将预售房地产的买卖合同向房地产登记机关备案。
(五)开发商不能按规定时间交付房地产予受让人使用时,每延期一日应向受让人支付相当于预售房地产价款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期超过三十天,受让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开发商,开发商应在十天内将受让人已付的一切款项(不包括利息)退还受让人,并支付房地产价款式百分之十的违约金。
受让人不解除合同的,开发商应按每延期一日向受让人支付相当于上述房地产价款的万分之三的违约金。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建筑面积如大于或少于预售合同规定的面积的,开发商或受让方有权要求对方以面积差额的购房价格补交或退还款项。
二、预售房、现房转让的程序有哪些
(一)预售房转让的基本程序是:
1、转让人和发展商签订书面《预售商品房预售契约》,而且应当于签约后的规定时间内到当地房屋土地管理机关办理预售契约的登记备案手续,交纳印花税,此时该预售契约方才正式生效。2、转让人和受让人在已生效的预售契约背书栏内签字,并到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转让登记手续,此时转让人和受让人应按规定各自交纳有关的税费。
3、预售房再转让应按上述程序办理。
(二)现房转让的基本程序是:
1、转让人必须是房产所有权人,并依法获得了房屋所有权证;
2、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书面房屋转让合同;
3、双方持该合同共同到当地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交纳有关税费。
三、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需要哪些材料
《房屋预售许可证》-所需资料:
(一)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主管部门制式表
(二)营业执照--需要原件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需要原件
(四)工程规划许可证--需要原件
(五)土地使用权证书--需要原件
(六)施工许可证--需要原件
(七)建设工程投资达到25%以上,以完成基础工程的证明并需要工程形象进度符合规定的现场照片--各地要求不一致,我所在地为多层要求2层以上,高层要求5层以上,请咨询当地主管部门
(八)商品房预售方案--需要一房一价备案
(九)预售款监管协议及专用帐户开户证明
(十)土地上无房屋或有房屋未办理房产证的具结书;原房屋办理权属登记的需提供注销证明
(十一)施工合同及进度说明
(十二)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设置抵押的,抵押权人同意办理预售的书面意见及初始登记前解除抵押的书面保证
(十三)预测绘报告
(十四)业主临时公约
(十五)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十六)物业管理用房配置情况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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