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不能申请破产,但可以申请解散公司再清算。
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作为债务人的企业法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时,其债权人也可以申请该债务人破产。
申请破产的条件如下:
1、债务人、债权人、破产清算组人员等人提出破产清算申请;
2、存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等情形;
3、其他条件。
申请破产的流程如下:
1、债务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
2、人民法院在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3、有特殊情况的,裁定受理的期限经批准后可以延长十五日;
4、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公司股东是否能退股
关于公司股东能否退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大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但公司连续五年盈利,符合本法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的,股东大会通过修改章程的决议使公司生存。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全文59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