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服务增值税税率为11%。
增值税征收率为3%。其中建筑安装税税率为11%。小规模纳税人建筑安装服务销售额连续12个月未达到500万元的,适用3%的征收率。2018年5月1日起,交通运输、建筑业、基础电信服务业和农产品增值税税率由11%降至10%。因此,目前建筑服务业的增值税税率在10%以上。
生产型增值税指在征收增值税时,只能扣除属于非固定资产项目的那部分生产资料的税款,不允许扣除固定资产价值中所含有的税款。收入型增值税指在征收增值税时,只允许扣除固定资产折旧部分所含的税款,未提折旧部分不得计入扣除项目金额。消费型增值税指在征收增值税时,允许将固定资产价值中所含的税款全部一次性扣除。这样,就整个社会而言,生产资料都排除在征税范围之外。
一、商铺租赁税计算怎么计算
(一)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动产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动产,其不动产为2016年5月1日以后取得,或虽然是2016年4月30前取得但其自愿选择一般计税方法的税率11%,在出租不动产所在地预交3%税款,剩余应交税款回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应就地预交的增值税=[收取的租金/(111%)]乘3%,回机构所在地再申报缴纳的增值税=[收取的租金/(111%)]乘11%-已经预交的税款。
一般纳税人出租的不动产系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选择简易计税办法征收率为5%。应就地预缴的增值税款=[含税销售额/(15%)]乘5%;回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的税款=[含税销售额/(15%)]乘5%-已预交税款
(二)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不动产
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不动产适用5%征收率。出租不动产预交税款=[含税销售额/(15%)]乘5%;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的税款=[含税销售额/(15%)]乘5%-已预交税款
(三)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
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征收率5%但减按1.5%,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5%)]乘1.5%
(四)个人出租不动产
个人出租的非住房(指用于生产经营用)征收率5%,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5%)]乘5%
个人出租住房征收率5%减按1.5%,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5%)]乘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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