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因劳动者非过失性原因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而劳动者则需在解除劳动合同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则需提前三日通知。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双方都不需要提前通知对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因劳动者非过失性原因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而劳动者则需在解除劳动合同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则需提前三日通知。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双方都不需要提前通知对方。
【劳动合同法解读】提前三十日或三日通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各自需知!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通知期限上,提前三十日或者十五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劳动者直接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终止的意见,用人单位应当予以尊重,不得加以阻挠或者非法限制;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因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或三日通知方面,各自需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方面有各自的义务和权利。用人单位需要提前三十日或十五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而劳动者则需在解除劳动合同前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同时,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提前通知方面也有各自的规定。因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应当了解各自的义务和权利,遵守法律规定,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条第一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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