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段内容讲述了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和相关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被侵害时起开始计算,但超过二十年的话,人民法院将不予保护。同时,人民法院也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但当事人自愿履行的情况下,不受诉讼时效限制。最后,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从权利被侵害时起开始。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诉 讼 时 效 期 间 的 计 算 从 何 时 开 始 算 ?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是指诉讼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后,人民法院依法计算的诉讼起诉期限。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在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也会相应延长。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但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驳回诉讼请求的裁定。
诉讼时效期间的法律意义在于,它约束了人民法院和当事人之间的诉讼关系,促使当事人及时行使其诉讼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同时,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也适用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运输合同纠纷等民事纠纷案件。
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被侵害时开始计算,但超过二十年的将从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也会相应延长。在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但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驳回诉讼请求的裁定。诉讼时效期间的法律意义在于促使当事人及时行使其诉讼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并适用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运输合同纠纷等民事纠纷案件。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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