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解散了但是自己又有工做了还可以要遣散费吗
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若企业为员工调整了新的工作内容,且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共识,那么该企业可不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义务。
反之,若未经双方充分磋商,则企业仍应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经济赔偿。
当企业决定终止运营并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时,必须向员工支付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金。
具体而言,员工在企业中每服务满一年,企业便须支付其一个月的薪资作为经济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公司经营不善解散要付员工补偿金吗
在我国法律制度中,若因企业运营不良导致其停止经营活动,则需按照相关规定对员工给予相应的补偿。
这主要是因为企业解散视为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之一。
在此情况下,用人单位有义务根据员工在该单位工作的年限,以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员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对于工作时间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员工,应按照一年的标准进行计算;而对于工作时间未达到六个月的员工,则需向他们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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