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裁决后是否可进行行政惩罚
刑事裁决后可进行行政惩罚。犯罪分子被人民法院判处罚金刑罚之后,行政机关是依然可以对其进行行政处罚的,犯罪分子也必须承担民事责任;民事、刑事、行政责任是相互独立,互不影响的。《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不影响承担民事责任。
二、行政处罚告知哪些内容
行政处罚告知的内容如下: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2.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3.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4.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5.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6.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部门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7.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部门的印章。
三、行政处罚法有哪些程序
行政处罚法有以下程序:
1.一般程序包括:调查、审核、决定、送达四项程序。
2.简易程序包括:
(1)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并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2)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
(3)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3.听证程序包括:行政机关告知当事人听证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会7日前告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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