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法》起草专家组成员、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宋世明指出,跑官要官屡禁不止,买官卖官屡见不鲜,甚至害命谋官的现象时有发生,反映出的是中国现行的职务晋升制度的缺陷,职务晋升的良性竞争环境还没有根本形成。因此,应当从制度创新的思路来寻找解决方法。他还指出,《公务员法》创设职务与职级并重的双梯制晋升方法,确立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法律地位,形成职务晋升的良性竞争环境。开拓公务员的晋升新渠道。公务员即使得不到职务上的提升,也能通过职级的晋升,来提高自己的待遇,从而拓宽了公务员的激励保障机制,以打破官本位思想,从根本上改变千军万马挤官道的状况。
此外,有报道说,《公务员法》确立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在职务晋升制度中的法律地位,以法律推动职务晋升的公开化、科学化、民主化,杜绝一把手或少数人操控人事的暗箱操作,形成良性竞争。
我们知道,竞争上岗是一种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为主要特征的干部选拔任用方法,是对传统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的改革与完善,是新形势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新创造,是构建干部竞争激励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竞争上岗对于促进机关公务员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不正之风,具有积极的作用。
所以说,我国公务员的晋升制度正在不断改进的过程当中,许多漏洞依旧存在。但我们相信,在我们的不断努力下,我国公务员的晋升制度必将越来越完善。
近日看到一篇将彼得原理与我国公务员晋升机制联系起来的奇妙文章。文章说彼得原理实际上揭示了一个最基本的人事行政原则,即知人善任,以使人尽其才、事得其功。
彼得原理:在一个实行等级制度的组织中,每一个人总趋向于晋升到他所不能胜任的职位;有工作成绩的人将被提升到高一级的职位;如果他们继续胜任,将进一步提升,直至到达他们所不能胜任的职位。所以,组织的悲剧在于,每一个职位最终将被不胜任的人所占有;而组织的工作任务,多半是由尚未达到不胜任职位的人们所完成的。这种现象,被称为彼得现象。
在公务员的众多岗位上,有多少领导是不够称职的?有多少辛勤实干的科员级人员得不到晋升?不称职的领导无法带领开展工作,激励不到位使科员级人员遭遇不公,甚至丧失工作积极性。这样的现实正与彼得原理相呼应。
如今,建立晋升双重阶梯的理论已被绝大多数专家学者接纳;加强职位分类研究的讨论正在进行;实行宽带薪酬体系、全面推行公开选拔制、加强晋升培训等等建议也在广泛研究中。
每一个建议、每一天理论都有其可行之处,但是考虑到我国各方面的现状以及其理论联系实际的可能性,采纳工作还是应该要慎重一些。
尽管目前我国公务员的晋升制度还有很多不尽如人意之处,但是,在各方面不懈的讨论和努力下,该制度必然将得到不断的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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