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很多在异地生育的朋友感到十分困惑,他们不知道生育期间的费用应如何报销,对此,本文就以异地生育保险报销流程为例,向大家简要介绍相关内容。
异地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目前,随着外地务工人群的增多,很多婴儿都是在异地出生,对于办理了生育保险的朋友来说,生育费用报销也是他们比较关心的问题。那么异地生育费用哪些是可以报销?应如何报销?大家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了解。
1.生育生活津贴。生育生活津贴应在生育及终止妊娠后90日内由生育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持规定材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申领。
2.产前检查费。由职工个人全额垫付,在生育或终止妊娠后90日内由生育职工本人或其书面委托人持规定材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申领。
3.门(急)诊、异地及在非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参保职工生育、终止妊娠及治疗并发症、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等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或在异地及非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全额垫付,并将相关凭证妥善保存。手术或治疗结束后90日内由生育职工本人或其书面委托人持规定材料到异地生育保险报销经办机构一次性申领。
4.生育、终止妊娠及治疗并发症的住院医疗费用。参保职工在其规定的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分娩、终止妊娠以及治疗并发症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应由个人支付的部分,由职工个人与医院直接结算,应由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与协议服务机构结算。
异地生育保险报销应准备哪些材料
在异地生育保险报销中应该注意的是待遇如何申领或支付,参保职工申领生育或终止妊娠待遇需提供的资料,参保职工申领计划生育手术待遇需提供的资料等都需要带齐。
具体如下:
1.本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2.代为申领,提交申领人身份证和委托书以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3.医院出具的生育费用明细、计划生育证明等
此外,享受异地生育保险报销的条件和报销关费用,需要专门购买生育保险达一年时间以上且在生育前持续交纳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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