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房地产开发商采用欺诈手段诱使购房者于违背其真实意愿的情形之下签订商品房购销合约,那么该买受人有权力请求国家审判机关或仲裁庭进行申请撤回此项合同。然而,撤销权的行使权限受到除斥期间的严格限制,且仅能通过法律诉讼途径来实现。倘若超过规定期限仍未行使撤销权,则该权利将自动失效。因此,买受人应自知晓或理应知晓撤销事项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若自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仍未行使撤销权,则撤销权将自动丧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