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依据
1、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公告第41号《南昌市职工社会保险条例
2、《关于进一步完善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的通知(洪劳社养字[2005]5号
3、关于调整南昌市参保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洪劳社医字[2008]12号)
办理对象:灵活就业人员
办理条件: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自愿参加生育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
申办材料
1、《职工个人自愿申请参加生育保险报告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养老及医疗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程序
1、个人提供申请材料;
2、业务员审核;
3、上机确认;
4、一次性缴纳生育保险费30年。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1个工作日办理完结
收费标准:不收费
联系方式:0791—86623681(生育保险业务科)
监督电话局:0791—83986839(监察室)、0791—86611213(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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