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是一种财产管理方式,具有四大基本功能:财产保全、财产增值、实现社会公共利益和导管。其中,财产保全功能包括避免财产浪费、保护信托等;财产增值功能包括商业信托等;实现社会公共利益的功能包括公益信托等;导管功能包括资产证券化中将受益权分割转让等。随着现代社会经济的发展,信托的功能被拓展出更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第六章 公益信托 第六十一条 国家鼓励发展公益信托。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第七章 附则 第七十四条 本法自2001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第二章 信托的设立 第六条 设立信托,必须有合法的信托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