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但必须符合一定条件。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的,不得直接上市交易。买受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原价回购,并考虑折旧和价格水平。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当按照当时同地段普通商品房与经济适用住房的一定比例向政府支付土地收入等相关价款。具体支付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以优先回购;购房者也可以按照政府设定的标准向政府支付土地收入等相关价格,取得完全产权。上述规定应在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合同中予以载明,并明确相关违约责任。
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
购买者在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时候,需要了解一些最新的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才能更加合理地去购买经济适用房,接下来一起来看看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吧,希望对你有帮助。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
(一)经济适用房规定未满5年不得正式上市交易;
(二)政策规定满5年后,补交土地出让金把经适房转为商品房后就可以合法销售;
(三)目前还未满5年情况下,签署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
(四)如何出售已购买的经济适应房经适房政策二手经济适用房一般分两种情况处理: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另一种是尚未住满年的。“住满5年”是以购房家庭取得的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者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的。可由业主提供两个证件中的任一个来确定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的居住时间。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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