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公民个人还是机关单位,对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都必须执行,不执行法院判决是违法行为。国土局不执行法院判决,可以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收效的判定书承载了法定的职责责任,当事人应当实行判定书所判定裁决的职责责任,拒不实行的,权利人能够请求法院强制实行。对于具有实行才能而拒绝实行收效的法院判定裁决的,涉嫌了“拒不实行判定、裁决”,能够追究其刑事职责。发作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决,当事人有必要实行。一方回绝实行的,对方当事人能够向人民法院请求实行,也能够由审判员移交实行员实行。
一、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发作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决,当事人有必要实行。一方回绝实行的,对方当事人能够向人民法院请求实行,也能够由审判员移交实行员实行。
第二百四十二条被实行人未按实行告诉实行法律文书断定的责任,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实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比例等产业状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景象扣押、冻住、划拨、变价被实行人的产业。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住、划拨、变价的产业不得超出被实行人应当实行责任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议扣押、冻住、划拨、变价产业,应当作出裁决,并宣布协助实行告诉书,有关单位有必要处理。
第二百四十三条被实行人未按实行告诉实行法律文书断定的责任,人民法院有权拘留、提取被实行人应当实行责任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存被实行人及其所抚养家族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拘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决,并宣布协助实行告诉书,被实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事务的单位有必要处理。
第二百四十四条被实行人未按实行告诉实行法律文书断定的责任,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住、拍卖、变卖被实行人应当实行责任部分的产业。但应当保存被实行人及其所抚养家族的生活必需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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