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结婚后一般都有结婚档案。根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五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
第十六条婚姻登记机关收到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判决书副本后,应当将该判决书副本收入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
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一般来说,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之后,婚姻登记机关的职员会按照既定的规定建立婚姻登记档案,然后婚姻关系就被法律认可了。此后若是结婚证丢失,民政局一般会先查询档案,确定婚姻关系确实存在之后,才会补发结婚证。
登记结婚证需要婚检吗
办结婚证不是必须婚检,当事人是否婚检看个人意愿,法律并不强制婚检。自2003年10月1日起,我国婚姻登记取消了强制婚检,以后婚姻当事人是否婚检采取个人自愿。政府提倡婚检、婚检有利于当事人。男女办理结婚证的,可以直接去婚姻登记处登记领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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