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居民有权自行指定未来的监护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最新修订增设的“意定监护”条款,充分体现了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成年人个人意志自由的同时也有助于提升社会秩序稳定性。
在此基础上,公民有权在符合法定条件下,自主决定并选择成为自己的法定监护人,从而进一步提升个人权益,强化法律作为社会治理基础工具的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