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员费不一定夫妻共同财产。由于没有明确规定复员费的性质,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看情况。根据军人婚前兵龄和军衔计算收入部分视为个人财产,不得参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根据军人婚后兵龄和军衔计算收入部分,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收益;
(三)知识产权收益;
(四)继承或者捐赠的财产,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军人复员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全文52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