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就要过春节了,烟花爆竹变成了紧俏商品,一些不法分子从中看到了商机,私自销售烟花爆竹。1月30日下午,在淄川一名私自销售、存储烟花爆竹的男子被警方行政拘留。
1月30日下午,淄川公安分局杨寨派出所民警在对辖区公共场所安全检查时,发现小屯村袁某经营的超市非法出售烟花爆竹。民警顺藤摸瓜,在离超市不远的一个储藏室,找到了袁某储存烟花爆竹的窝点,当场将这批烟花爆竹予以查扣,并对涉案人员袁某进行了调查。
袁某,今年58岁。他交代,去年12月份有人来他的超市推销烟花爆竹,袁某知道没有许可手续不能经营烟花爆竹,但看到有利可图,就抱着侥幸心理花了8000元钱,购进了30箱礼花弹及2万余头爆竹,放到自家楼下的储藏室内。
马上过年了,袁某拿出烟花爆竹准备出售,没想到钱没赚着,被民警检查发现了。最终,袁某因非法储存危险物质,被淄川公安分局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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