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分公司设立登记程序呢,本文介绍分公司设立条件、登记程序、登记材料准备以及应该注意的事项等内容。详细解读分公司设立登记的程序。
一.分公司应具备的条件:
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设立分公司应具备下列条件:
1.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名称必须冠以公司名称全称;
2.经营范围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3.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分公司不得与公司在同一经营场所经营。
二.设立登记程序:
1.进行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2.填写登记注册书;
3.提交登记文件、证件,受理后按约定日期领取营业执照。
三.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表格);
2.指定(委托)书(表格);
3.股东会决议;
4.加盖公司印章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5.加盖登记机关印章的公司执照复印件;
6.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7.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专项审批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四.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做的工作:
1.刻制公章;办理税务及其他有关部门的登记注册手续。
分公司的设立登记注意事项:
1、建议在登记过程中不要更换被委托人。如被委托人发生变化,请重新提交《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2、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股东或共同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3、所有材料应使用黑色、蓝黑色钢笔或毛笔填写,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
公司法
全文63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