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嫁妆一般属于婚前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除了法定和约定的属夫妻一方所有的外,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在领取结婚证之前购置并且双方对该财产的归属没有约定的,属于一方婚前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离婚后贷款买车属于共同债务么
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关键时间点要看是否是已经离婚。夫妻双方如果是正在办理离婚的期间里(不论是正在协商离婚协议的内容,还是诉讼离婚的司法程序正在进行的),只要民政部门还没有颁发《离婚证》或者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判决书还没有生效,两人的夫妻关系就仍然没有解除,双方仍然是夫妻关系。在这个时候,双方贷款购买的车辆用于共同生活,应当算作是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有的朋友认为,我们夫妻两人没有感情,并且是各保管各的钱,各用各的钱,为什么还要一起偿还这些债务。我又没有使用过。法律只讲普遍原则,不考虑你们的特殊性。在离婚前,离婚期间,贷款购买的汽车用于家庭生活的,则属于夫共同债务,应由双方共同承担偿还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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