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事项
生育保险待遇
◆受理机构
常州市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生育保险科、结算科
◆办理依据
1.《江苏省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61号);
2.关于颁发《常州市区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常政发[2003]276号);
3.关于将女职工退休后取环费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的批复(常劳社复[2006]2号);
4、市政府关于调整常州市职工生育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常政规[2011]8号);
5、关于明确常州市市本级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及调整有关医疗服务项目的通知(常人社发[2011]231号);
6、关于职工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生育津贴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常人社发[2011]269号);
7、关于印发<<常州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结算办法;的通知(常人社规(2011)7号).
◆申请条件
1、参保单位的职工发生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申请材料
1、定点医疗机构刷卡结算医疗费所需材料
(1)、生育医疗费所需材料:计生部门开具的<<生育服务联系单;,市民卡(医保卡),
(2)、计划生育医疗费所需材料:结婚证或者单位证明,市民卡(医保卡)
2、市医保中心报销生育待遇费用所需材料
(1)、女职工:
本地生育(生育医疗费已在医院刷卡结算):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出生证、出院记录、原始发票
外地生育:比本地所需材料多四项:明细清单、生育服务联系单、医保卡、单位出具回原籍生育的证明
(2)、失业女职工:
本地生育(生育医疗费已在医院刷卡结算):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复印件、失业待遇核定表复印件、出生证、出院记录、原始发票、本人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外地生育:比本地所需材料多三项:明细清单、生育服务联系单、医保卡
(3)、男职工:
本地生育:出生证、出院记录、原始发票、明细清单、女方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农村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生育服务联系单、医保卡
外地生育:比本地所需材料多一项:单位出具回原籍生育的证明
(4)、女职工未生育的流引产:
本地:两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病历及出院记录原件复印件、原始发票
外地:比本地所需材料多三项:明细清单、医保卡、单位出具回原籍生育的证明
3、在市医保中心报销计划生育费用所需材料
(1)、本地(计划生育医疗费已在医疗机构刷卡结算):病历原件及复印件、原始发票
(2)、外地:比本地所需材料多三项:明细清单、医保卡、单位出具回原籍计划生育的证明
退休女职工在本地取环的医疗费直接在医疗机构刷卡结算,若在外地取环的,医疗费报销所需材料:病历原件及复印件、原始发票、明细清单、医保卡.
◆办事程序
1、定点医疗机构刷卡结算生育医疗费及计划生育医疗费限本人使用。本地职工配偶及外地职工发生的生育医疗费及计划生育医疗费在医保中心报销。
2、产前检查费、生育津贴、营养费在市医保中心申领.
◆办理期限
当场办理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全文31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