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办条件:
拟离开户籍所在地区县,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异地居住30日以上的18至49周岁育龄妇女。
二、申办流程
《婚育证明应到本人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办理。
申请办理《婚育证明,应当填写申领表,并提供下列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2、村(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3、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或本人近期免冠数码电子照片附本);
4、有子女的已婚育龄妇女需提供孕检证明或落实避孕节育措施证明。
当事人可以委托村(居)计划生育干部等他人办理《婚育证明。受委托人按《重庆市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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