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关于福建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将于明年开始使用的消息引起了众多购房者的关注。获悉,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特别是在房屋交付、房屋质量、违约责任等方面,进一步细化明确,同时增加了质量担保、抵押、预售资金监管、买受人信息保护等条款。针对商品房交易双方的实际情况,还明确规范了商品房预售、现售两类情形,其中新版预售合同示范文本适用于正在建设中且已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买卖;新版现售合同示范文本适用于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买卖。从总体来看,新的合同范本,对购房交易进行了更严格的规范。
从泉州市住建局获悉,目前泉州市住建局已接到了新版购房合同范本的通知,会按照福建省住建厅的通知执行,在明年元月1日开始使用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福建双鼎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于那刚表示,新合同范本的推出对房产交易市场的规范能起到比较好的作用。新合同范本细化明确的内容,也是买房过程中大家比较容易出现纠纷的内容,规范后有利于规避这类纠纷,所以,新版购房合同启用后,购房者在买房过程中尽量要求开发商用规范的合同范本。不过,由于开发商存在个体差异,新合同范本中有的条款是强制条款,有的是倡导型条款,购房者在具体交易过程中,还是要多留心。
福建立行律师事务所律师侯文娟也表示,房产是大宗的商品交易,作为交易的重要凭证,购房者一定要留心合同。在交易谈判过程中,如果开发商有作出特殊承诺,尽量要写入购房合同中,以便为后期维权保留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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