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申请法院执行多久能执行完成
1、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
2、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责令执行法院限期执行或者变更执行法院:
1)债权人申请执行时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对该财产未执行完结的;
2)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院自发现财产之日起超过六个月对该财产未执行完结的;
3)对法律文书确定的行为义务的执行,执行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依法采取相应执行措施的;
4)其他有条件执行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
3、如超过六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成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二、申请执行多长时间会结束?
判决书执行申请时间=判决生效时间(一般7日)判决书确定的给付时间(一般是30日)
1、申请执行期限:判决生效后2年内。
2、案件的一般执结期限:6个月。
3、法院确定案件承办人的期限:7日内。
4、开始执行的期限:3日内。
5、通知申请执行人提供执行线索的期限:3日内。
6、确定评估、拍卖机构的期限:10日内。
7、发出协助执行通知的期限:5日内。
8、审查执行异议的期限:15日;办理完毕的期限:1个月。
9、听证的期限:10日内;提出审理处理意见的期限:5日内。
10、法律文书的审批期限:7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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