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疗费:以医院发票金额为准(社保支付80%左右,单位支付20%)2、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50元/天70%(社保支付)3、交通费:按实际发生(社保支付)4、停工留薪工资:本人工资停工留薪期(以劳动局鉴定为准)(单位支付)5、护理费:住院天数50元/天(单位支付)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9个月(社保支付)7、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本人工资2个月(社保支付)8、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本人工资8个月(单位支付)
广东省工伤九级赔偿标准
广东省九级工伤的赔偿标准如下:1、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9个月的工资和伤残津贴;2、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2个月工资和工伤医疗补贴;3、用人单位一次性发放8个月工资的残疾人就业补贴;4、工伤医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七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低于本地的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工资标准元计算;解除劳动合同时,还有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共计4个月的本省社平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全文1.0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