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协议土地互换可以换回,但应当双方协商一致。根据法律规定,采取互换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报发包方备案,但备案不是互换土地合同效力的必要要件,双方的口头协议生效,再换回需要当事人进行协商。
一、集体土地出租期限
集体土地出租期限,一般由当事人自行约定。但不能超出法律规定的最高出租年限。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四款的规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载明土地界址、面积、动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和双方其他权利义务。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出租,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以及最高年限、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抵押等,参照同类用途的国有建设用地执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二、农村土地流转方式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农村土地流转主要有5种主要类型,具体包括土地互换、出租、转包、借用、转让等方式。第一,转包是农民集体经济组织中内部农户之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租赁。转包人对土地经营权的产权不发生变化,而受转包人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使用权。第二种方式,出租是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第三种方式为借用,即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借给他人使用。因为,借用是一种无偿合同,所以,借用人无需向出借人支付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使用费。第四种是互换,将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交换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其他人行使,自己行使从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其他人处换来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方不能与其他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互换土地承包经营权。第五种方式是转让,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其拥有的未到期的土地经营权,经发包方许可后,以一定的方式和条件转移给他人的一种行为,并与发包方变更原土地承包合同。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包与转让有哪些区别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包与转让区别:
1、流转的决定权不同,转包由承包方自主决定,不必经发包方同意,而转让应当经发包方同意;
2、法律后果不同,转包期限届满后,原承包方仍享有该土地承包经营权,而转让后原承包方不再享有;
3、备案要求不同。转让无需再报发包方备案;而转包须报发包方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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