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纳税人签订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2、纳税期限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3、纳税地点
契税在房屋所在地的征收机关缴纳。
4、征收管理
纳税人办理纳税事宜后,征收机关应向纳税人开具契税完税凭证。纳税人持契税完税凭证和其他规定的文件材料,依法向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应向契税征收机关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契税征收机关依法征收契税。
一、未交契税的房子可以卖吗
没交契税的房子是不可以出售的,因为一般来说纳税人都应当在签署购房合同,即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如果该房子没有交纳契税的,那么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是不予办理有关土地、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的。
二、法院判决如何缴纳契税
法院判决根据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发生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纳税人不能取得销售不动产发票的,可持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原件及相关材料办理契税纳税申报,税务机关应予受理。判决执行的土地产权发生转移的需要缴纳契税,产权未发生转移的不需要缴纳契税。契税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在签订土地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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