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一、消防申报需要哪些资料
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二)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三)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装修材料抽样检测报告;
(四)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五)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六)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七)消防设计审核时提供的“消防设计文件”一份(设计图纸单独成卷);
(八)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九)总平图复印件一份;
(十)全套竣工图。
二、我国规定消防工程质保期几年
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
第七条
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1、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5、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
消防安装工程属于四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保修期为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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