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与房屋质量问题,如何处理?
时间:2023-09-19 18:20:07 8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业主在入住时需要支付物业管理费,这是根据法律规定属于业主的义务。业主不能以房子质量问题为理由,而不履行交纳物业管理费的法定义务。业主只要享受了物业管理服务,就应交纳管理费。从法律上讲,不交纳管理费,不仅损害了物业管理公司的合法权益,而且也严重地损害了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

业主在入住时需要支付物业管理费,这是根据法律规定属于业主的义务。业主不能以房子质量问题为理由,而不履行交纳物业管理费的法定义务。业主只要享受了物业管理服务,就应交纳管理费。从法律上讲,不交纳管理费,不仅损害了物业管理公司的合法权益,而且也严重地损害了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

【 素 材 核 心 】 业 主 需 交 纳 物 业 管 理 费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下列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一)住宅,但一个业主所有且与其他物业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除外;(二)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区外与单幢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前款所列物业属于出售公有住房的,售房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因此,出售公有住房的业主和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或与单幢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均应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业主在入住时需要支付物业管理费,这是根据法律规定属于业主的义务。业主不能以房子质量问题为理由,而不履行交纳物业管理费的法定义务。业主只要享受了物业管理服务,就应交纳管理费。从法律上讲,不交纳管理费,不仅损害了物业管理公司的合法权益,而且也严重地损害了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出售公有住房的业主和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或与单幢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均应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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