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并不是以办理房产证的时间来确定的,婚前支付了全部购房款,因订立购房合同而取得了该购房合同的债权,办理房产证后由债权转化为物权,财产形态的转化不影响财产的属性。法律另有其他规定的,应当依照其规定。法律另有其他规定的,应当依照其规定。
一、婚后买房写谁的名字都一样吗
夫妻买房如果所用的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无论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都不影响这个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属性,由夫妻双方共同所有。但是如果用于买房的是夫妻一方婚前的财产或者其他个人财产,房产证上也只写了其一人名字的,则这套房产也归出资人一人所有,并不会因为购房期间在婚姻存续期间,就转化为共同财产。
二、哪种情况卖房不需要老婆签字
房产为婚前个人财产的,卖房不需要老婆签字。
判断是否属于婚前财产的关键在于财产权的取得时间系在结婚之前。如果财产权的取得系在婚前,但婚后才实际占有该项财产,其性质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比如婚前夫妻一方接受继承,遗产在婚后才分割,该遗产虽然是婚后所实际得到,但其所有权在婚前就已经取得,所以应认定为一方婚前财产。
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民法典取消了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这一规定。
三、房地产抵押合同的生效时间是
当事人以房地产抵押担保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合同生效时间】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房地产抵押权,是一种从属权利,是为担保债权实现而成立的一种权利,它不是债权本身,而是债权人在债权之外于抵押人提供的财产上享有的一种物权。
同时还是一种价值支配权,一种优先受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抵押权的定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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