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后解除劳动合同应注意什么
时间:2023-05-07 11:44:45 276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如果工伤后出现残疾,公司终止劳动合同时,雇主需要支付一次性残疾就业补贴。同时,如果社会保障局去年申请了一次性残疾医疗补贴,如果当时没有缴纳工伤保险,这两项由雇主支付

在工人遭受工伤后,公司强制终止劳动合同,属于用人单位的。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工伤劳动者应当申请工伤鉴定,并根据工伤鉴定等级和工伤保险条款要求赔偿。用人单位未依法向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全部法定赔偿金,经济赔偿金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和每年一个月的工资支付给劳动者。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如果期限少于六个月,如果工人的月薪高于上一年度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设区市人民政府公布的该地区雇员平均月薪的三倍,则应向雇员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雇主所在地区,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应为雇员平均月工资的三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2年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终止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业主应继续履行该义务;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给予补偿,职工发生意外伤害或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被诊断为职业病的,应当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职业病防治法,其所在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诊断认定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区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因特殊情况,用人单位未依照前款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同意,可以适当延长申请期限,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或诊断、处理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总体规划区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职业病的鉴定根据本条第一段,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认定的事项,由用人单位所在地划分的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属地原则办理。

用人单位未提交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申请的在本条第1款规定的期限内发生的工伤,在此期间,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第十八条申请工伤认定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鉴定)

工伤鉴定申请表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和员工受伤程度

如果工伤鉴定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完整,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将需要补正的材料一次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申请人按照书面通知补正材料后,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予以受理。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移的,接替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由继任单位到当地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工伤保险责任由员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员工借调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是,如果企业破产,原雇主和借调单位可以商定补偿方法,优先考虑工伤保险待遇破产清算期间由单位依法支付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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