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诉讼中,查封扣压冻结都属于强制措施,而这三种措施的期限规定是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因此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对于查封扣押冻结行为,必须按照上述的时间上的规定来进行期限上的处理。
股权查封期限是多久
股权查封期限为三年,续期的期限也是三年。根据法律法规,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银行存款一年以上,查封扣押动产两年以上,查封不动产和冻结其他财产权利三年以上。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延长查封、扣押、冻结期限的手续,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也就是说,续签印章、续签冻结、续签扣除的期限可以保持不变。
《中华人民共和法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五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冻结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财物及其孳息,应当妥善保管,以供核查,并制作清单,随案移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者自行处理。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对违禁品或者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对作为证据使用的实物应当随案移送,对不宜移送的,应当将其清单、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文件随案移送。
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应当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作出处理。
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生效以后,有关机关应当根据判决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进行处理。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赃款赃物及其孳息,除依法返还被害人的以外,一律上缴国库。
司法工作人员贪污、挪用或者私自处理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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