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法律法规,针对拆迁赔偿事宜,有以下明确的补偿标准:第一,对于房屋补偿费(习称为房屋重置费),此费用意在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因拆迁而受到的损失,具体计算方式是按照每平米的单价进行。第二,周转补偿费主要以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临时居住条件为基准进行划分档次,并根据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数量,每个月给予相应的补贴。第三,奖赏性补偿费则旨在激励被拆迁房屋住户踊跃地协助房屋拆迁工作或者自愿选择放弃一部分权益,例如愿意搬迁至郊区,或是不请求拆迁单位提供安置住房等。最后,我们可以通过将宅基地区位补偿价格与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格相结合的方法来计算出最终的房屋拆迁补偿价格,其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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