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肇庆市土地储备中心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3-06-10 16:37:36 48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肇庆市土地储备中心机构编制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四年一月十八日

肇庆市土地储备中心机构编制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省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立和完善土地储备制度的通知》(粤府办[2003]34号)和市政府《关于设立肇庆市土地储备中心的通知》(肇府[2003]51号),成立肇庆市土地储备中心(以下简称储备中心)。储备中心为市政府直属副处级事业单位,行政上归市政府办公室管理,业务上归市国土资源局管理。

一、主要任务

储备中心负责办理我市土地收购、储备管理的具体事务工作,其主要任务是:

(一)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规划及城镇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组织编制土地储备规划和计划;

(二)根据土地储备规划和计划,协助市国土资源局对列入土地储备规划范围的土地依法征用和收回;

(三)管理和经营储备的土地;

(四)对列入储备的土地的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实施拆迁以及对储备的土地进行前期开发;

(五)负责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前期工作;

(六)制订土地有偿使用收益支出计划,加强财务管理;

(七)承办市人民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委托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任务,储备中心内设3个副科级机构。

(一)综合部

负责储备中心的日常行政管理、文秘、财务以及后勤服务工作。

(二)储备部

根据《肇庆市土地储备管理暂行办法》,制订我市土地资源征收、储备的详细规划和年度计划,分期分批组织实施;负责回收、收购、置换征地以及征地拆迁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制订我市土地储备预告制度并定期向社会发布储备土地信息;负责核定回收、征地、收购土地的有关费用。

(三)经营部

根据我市实际和《肇庆市土地储备管理暂行办法》,负责制订我市储备土地开发经营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运用市场机构组织实施;对储备的土地进行前期开发和临时经营;负责办理储备土地供给的具体事务性工作和收取土地供给有关费用等业务。

三、人员编制

储备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正副部长6名。

四、经费来源

储备中心人员经费由市财政核拨,土地储备经营和收益资金单独列账,并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全文92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土地开发 最新知识
针对印发肇庆市土地储备中心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印发肇庆市土地储备中心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