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赌博场所所产生的非法收益必须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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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行为构成了严重的法律犯罪行径,其造成的违法收益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有义务进行追回或要求当事人进行相应退还。
所谓的“违法收益”,是指犯罪分子通过实施犯罪活动所获得的部分财物以及相应的财产性利益。
如若能对这些违法收益进行有效退还,将有利于社会经济秩序的修复,并体现出对犯罪行为的严肃惩处和对受害者的合理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