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及的关于妻子生育期间能否使用丈夫的医保这一问题,我要明确地告诉您,答案是否定的。
然而,您的夫人仍然有权享有生育保险待遇。倘若贵公司为您的先生已经缴纳了相应的生育保险费用,那么在您的配偶未就业的情况下,她将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享受到生育医疗费用方面的待遇。所有相关的资金都将由生育保险基金来承担和支付。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六条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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