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针对发错药和打错针的行为,需要对患者承担赔偿的责任,具体的标准为:第一,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第二,误工费。第三,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第四,交通费。第五,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第六,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院药房应遵守哪些
药师应遵守国家颁布的各种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各项工作规章制度,处方计价时应认真、仔细地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做到计价准确;调配处方时做到“四查十对”,精力集中,不得与人闲聊,认真查对处方的前记、正文和签名。药房应实行双人核对、双人签名发放药品,避免因一人发药时常出现的差错。对病人交待要清,尤其是老年和婴幼儿患者,更应写清楚药物的用法、用量、不良反应及贮藏方法等,保证病人用药安全,减少药事纠纷的发生。
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一)医疗事故等级;(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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