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仲裁裁决撤销申请所需材料一览表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书;
2.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被申请人近期工商登记表;
3.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的,应当提交委托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委托人为律师的,应当提供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和律师事务所致法院函;
4.仲裁裁决原件;
5.明收到裁决日期的材料;
6.包含仲裁条款的仲裁协议或合同复印件。
人民法院受理撤销裁决的申请后,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并裁定中止撤销程序。仲裁庭拒绝重新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撤销程序。
二、怎么撤销仲裁裁决书
撤销仲裁裁决书方式是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三、撤销仲裁之后可以再申请吗
撤销仲裁之后可以再申请。仲裁裁决被撤销后,当事人可以重新达成仲裁协议,然后依据新的仲裁协议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当事人达不成仲裁协议的,那么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撤销后,当事人对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2017修正):第五章 申请撤销裁决 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n(一)没有仲裁协议的;\n(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n(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n(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n(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n(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n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n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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