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疏忽大意的过失,关键在于正确判断能够预见、应当预见,其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1、由于事件已经发生,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的发展过程已清楚地展现出来故司法工作人员不应由此逆推行为人能够预见、应当预见;
2、不能因为结果严重就断定行为人能够预见、应当预见;
3、行为人在实施不道德、违法乃至犯罪行为时,有时也会发生行为人所不能预见的结果,不能因为行为人实施的是不道德、违法乃至犯罪行为,就断定他能够、应当预见自己行为的一切结果。
认定过于自信的过失时,除了掌握其特征及其与间接故意的区别外,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1、不能将合理信赖认定为轻信能够避免;
2、不能将遵循了行为规则的行为认定为过于自信的过失;
3、不能将不可避免的结果认定为因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结果。
一、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有哪些?
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包括:
1、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放任该结果发生;
2、过于自信的过失,即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该结果;
3、疏忽大意的过失,即应当预见事情的发生,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
二、过失杀人的性质是什么
过失犯罪的性质如下:
1、过失犯罪本身就包含了危害社会的可能性,可能危害社会;
2、过失犯罪本身就是一种错误的行为,即不合适,应当受到谴责;
3、一般情况下,刑法只有在造成严重危害社会的结果时才规定过失犯罪为犯罪,行为人才承担刑事责任。
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全文67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