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营企业破产清算赔偿顺序
企业破产清算的清偿顺序为:
1、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清偿职工的工资、社保费用和法定的补偿金;
3、偿还公司欠缴的税款;
4、向公司的债权人,清偿普通的破产债权。
二、公司破产清算一般要多久时间
公司破产清算的一般周期在一年以上。《破产法》规定,在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后二十五日内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并予以公告。并且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人民法院召开第一次债权会议。也就是说自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到第一次债权会议召开,需要的时间可达一百三十日,而在一债会后还需要时间制作清偿计划,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等,一般需要的时间会超过一年。
破产清偿顺序指的是破产财产应当按一定的顺序和比例,公平地分配给债权人。破产财产的分配,是破产清算的最后阶段。但是,房地产企业由于涉及的利益群体较多,情况复杂,与其他普通企业有所不同。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的主体限定为市、县级人民政府,不包括房地产企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按照所有权调换形式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明确约定拆迁人以位置、用途特定的房屋对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如果拆迁人将该补偿安置房屋另行出卖给第三人,被拆迁人请求优先取得补偿安置房屋的,应予支持。
全文59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