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关系并没有形成法定继承关系,一般是不能相互继承财产的。在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同居关系的男女双方没有经过婚姻登记,没有形成法律上的婚姻关系,除有遗嘱外,一般是没有相互继承权的。
一、女儿有没有父母财产的继承权
女儿有父母财产的继承权。法律规定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其中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所以女儿有继承权的。在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内容办理,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但是对于符合法律规定情形的,则会丧失继承权。
二、继女可以不继承遗产吗?
与继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对继父母的遗产享有继承权,因为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法律上的拟制血亲关系,继子女可以成为继父母的法定继承人。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二、三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三、没有遗嘱该怎么继承房产
无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人的顺序继承,第一顺序是死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第二个顺序是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根据这一规定,没有遗嘱的子女将按继承顺序合法继承财产。继承人有下列继承行为的,丧失继承权:1、故意杀害死者的;2、为了争夺遗产而杀人;3、遗弃、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4、伪造、变造、毁灭遗嘱,情节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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