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房改房登记办证流程是:房改办审批-产权市场处预审-测绘配图-正式受理-审核、制证-发证。申请房改房产权登记时需提交如下资料: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房产测绘成果及房屋分层分户图、房改房买卖契约、物业维修基金缴款凭证(第二联)、出售住房审批表、房产价格评估测算表。
购买单位公房的,由售房单位统一办理产权登记,单位在办理产权登记时须出示售房单位的房屋所有权证,领取房产证时也由单位统一领取。购买直管公房的,由市、区房产经营公司统一办理。领证时由购房人持身份证件及购房发票、交纳相关费用后领取房产证。
拆迁偿还房产权登记办证流程为:申请测绘-测绘部门实测、出具测绘成果-正式受理-审核制证-收费发证。申请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时需提交如下资料: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房产测绘成果及房屋分层分户图,当事人身份证件,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被拆迁房屋权属证书或集体土地使用证书,委托书(本人不能亲自办理时出具),公安部门出具的房屋门牌证明,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出示原件,收取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
房管部门指出,如果被拆迁房屋为共同拥有的,当事人单独申请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时须符合下列条件:
1、按份共有的,现已按占有份额分别拆迁安置的;
2、共同共有的,拆迁时经共有人协商由拆迁单位证明后已分别安置的;
3、共同共有的,但经共有人书面协商,有部分共有人选择了货币补偿不参加实物安置,其余共有人选择拆迁置换的。
父母出资为儿子购买婚房,但不登记产权,产权如何归属?
网甄律师点评:
依上海高院关于离婚纠纷的意见,父母为子女购买婚房出资的,视为赠于。婚前出资,视为对子女单方的赠于,婚后出资,视为对子女及其配偶双方的赠于。除非有相反证据证明不属赠于。
法院如此裁判,是司法判决对社会情理和民间习俗的接受认可。
本案中父母出资而无相反约定,视为赠于,产权归属为受赠儿子或儿、媳。
案例
父母出资购房却无产权只因登记人是儿子儿媳
朱家老俩口二年前出资为儿子买婚房,登记的却是儿子和儿媳的名字,如今儿子已经离婚,老俩口想收回房屋,却被法院驳回了诉讼请求。
2007年10月18日,宝山张庙朱家儿子与女友在这个好日子进行了结婚登记,为尽快筹办婚宴,同月底,老俩口出钱为儿子购买了通河一村的一套二手房作为婚房,为使用儿子、儿媳的公积金归还房屋20万元贷款,故房屋产权人登记为儿子和儿媳。
今年元旦一过,儿媳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这下老俩口急了,遂也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确认房屋产权。3月29日,小俩口在法院经调解离婚。4月1日,宝山法院作出判决,驳回了老俩口的诉讼请求。
法官释案:
房屋权利归属应以产权登记为准,除非当事人有特别约定或有证据证明权利登记确有错误的除外。本案两原告虽然为购房出资,但房屋购买及权利登记均为被告,该房屋的权利归属是明确的,现在两原告无证据证明原被告之间对房屋权利归属另有约定,故两原告主张享有房屋产权没有法律依据。(薄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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