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孩在学校撞伤怎么赔偿
小孩在学校撞伤的赔偿方法是由责任人进行人身损害赔偿。
其赔偿的项目一般涉及以下内容: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当然如果出现精神损害,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学校应当承担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学校应当承担责任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等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2.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
3.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
4.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
5.其他方规定应当承担责任的情形。
三、学校安全责任书有效吗
学校安全责任书无效。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学生在学校受伤,学校没有尽到监管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同时,学校通过免责协议将风险转嫁给家长本就显失公平,如果反而由于觉得有免责协议做保障,更容易忽视学校教育、管理、保护职责的恰当履行,无形中增大了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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