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继承需要以下手续公证:要准备好继承人的身份证件、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注销户口证明、遗产的所有权证明及财产清单等材料到公证处按照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公证。
一、最新公证遗嘱需要哪些材料
遗产公证需要的材料如下:
1、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等其他身份证明;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注销户口证明;
3、遗产的所有权证明及财产清单;
4、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
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订立公证遗嘱进行程序如下:
1、由遗嘱人到本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提出申请;
2、填写公证申请表,提交本人身份证、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等材料;
3、由公证处依法进行公证。
二、未公证遗嘱过户
未公证遗嘱办理过户的手续具体如下:
1、先将遗嘱进行公证或是请求法院作出确权判决。需要提交的材料有,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继承人的身份证明、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等。
2、凭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到遗产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遗产过户手续。
3、同时携带并提交相关的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书、继承公证、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等。
4、经过工作人员审查后,办理过户登记。
三、遗产继承证明该在哪里开
遗产继承证明到当地公证处办。公证遗产为动产的,由被继承人原居住地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公证机关管辖,遗产为不动产的,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机关管辖。继承证明需要的材料有: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继承人的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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