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租房租金补贴计算公式如下:
公租房租金补贴=公租房租金标准补贴比例补贴面积
(二)公租房租金补贴面积
公租房租金补贴建筑面积上限为60平方米。承租家庭所租房屋建筑面积超过补贴面积上限的,按上限取值;低于上限的,按实际承租建筑面积取值。
(三)分档补贴比例
除怀柔区、平谷区、密云县、延庆县外,其他各区实行统一的分档补贴比例,具体如下:
1、民政部门认定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承租公租房的,补贴比例为95%;
2、民政部门认定的城市低收入家庭承租公租房的,补贴比例为90%;
3、人均月收入1200元及以下的家庭承租公租房的,补贴比例为70%;
4、人均月收入1200元(不含)至1600元(含)之间的家庭承租公租房的,补贴比例为50%;
5、人均月收入在1600元(不含)至2000元(含)之间的家庭承租公租房的,补贴比例为25%;
6、人均月收入在2000元(不含)至2400元(含)之间的家庭承租公租房的,补贴比例为10%。
怀柔、平谷、密云、延庆等4个区县补贴比例为95%、90%的补贴对象应与上述各区一致,其他补贴比例对应的家庭收入分档线由区县人民政府自行确定,报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市财政部门批准后实施。
(四)加大重度残疾等3类家庭公租房租金补贴力度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补贴比例低于95%的家庭,可以向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提高租金补贴:
1、家庭成员中有重度残疾人员;
2、家庭成员中有患大病人员;
3、家庭成员均为60周岁以上老人且无子女。
经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初审、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复审符合提高补贴申请条件的,提高一档租金补贴。
(五)建立特殊困难家庭租金补贴机制
经区县人民政府认定,按照本通知规定的公租房租金补贴标准领取补贴后仍无力支付公租房租金的特殊困难家庭,由区县人民政府酌情提高补贴,所需费用由区县人民政府负担。
北京公租房租金补贴标准有哪些?
不同地段的公租房有不同的租金标准,那么北京公租房租金标准是怎样的呢?北京公租房租金补贴标准又是怎么一回事呢?同一地段的公共租赁住房,会是统一的价格。而对于将来租住公租房是否需要缴纳物业费。在公租房产权单位和租户确定的租金水平中,可以约定包含物业费,也可以约定单独收。
公租房租金补贴对象
(一)取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或廉租住房租金补贴资格的家庭通过公开摇号方式承租公租房的。
(二)北京城六区超出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户籍家庭承租公租房并同时具备以下四项条件:申请当月前12个月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2400元。除承租公租房外,无其他住房或虽有其他住房但已腾退。3人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57万元及以下;4人及以上家庭总资产净值76万元及以下。所承租的公租房须通过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公开摇号方式获得。
(三)本市其他区县超出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户籍家庭,申请公租房租金补贴的家庭人均月收入、家庭总资产净值条件由区县政府自行确定,其余条件与城六区一致。
公租房租金补贴标准
(一)取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或廉租住房租金补贴资格的家庭公租房租金补贴标准
取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或廉租住房租金补贴资格家庭承租的公租房建筑面积低于50平方米(含)的,按照房屋租金的一定比例予以补贴。具体标准如下:
1、取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资格的城市低保家庭承租公租房的,补贴房屋租金的95%;
2、取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资格的其他家庭承租公租房的,补贴房屋租金的90%;
3、取得廉租住房租金补贴资格的家庭承租公租房的,补贴房屋租金的70%。
上述家庭承租的公租房建筑面积高于50平方米的,超出面积的租金不予补贴。
(二)城六区超出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其他城镇户籍家庭的公租房租金补贴标准
城六区超出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其他城镇户籍家庭承租的公租房建筑面积低于60平方米(含)的,公租房租金补贴按以下标准执行:
1、人均月收入1200元及以下的其他家庭承租公租房的,补贴房屋租金的50%;
2、人均月收入在1200元(不含)以上1800元(含)以下的其他家庭承租公租房的,补贴房屋租金的25%;
3、人均月收入在1800元(不含)以上2400元(含)以下的其他家庭承租公租房的,补贴房屋租金的10%。
上述家庭承租的公租房建筑面积高于60平方米的,超出面积的租金不予补贴。
北京公租房租金补贴申请流程
2013年4月9日(含)以前申请备案廉租家庭申请、审批流程
1.申请
取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及廉租住房租金补贴资格的申请人可持身份证、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资格并按要求如实填写《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申请表》(廉租家庭专用)。
2013年4月9日(含)以后,按保障性住房申请并符合廉租住房租金补贴资格的申请家庭,租金补贴资格在申请《保障性住房》资格时,申请家庭同时提交相关材料,经过街道、区级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两级审核时已取得资格,不再另行申请。
2.初审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进行初审,提出租金补贴方案,报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复审。
完成期限:自手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
3.复审
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初审意见进行复审,签署复审意见、确定租金补贴方案。
完成期限:自手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其他保障性住房家庭申请、审核流程
1.申请
申请人持身份证、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领取并如实填写《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申请表》(非廉租家庭专用),持《申请表》及家庭人口、住房、收入、资产等相关证明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1)申请家庭填写《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申请表复核表》,一式两份。
(2)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的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应与登记参加公共租赁住房公开摇号的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一致。
2.初审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进行初审,提出租金补贴方案,报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复审。
完成期限:自手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
3.复审
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初审意见进行复审、签署复审意见、确定租金补贴方案。
完成期限:自手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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