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验伤报告流程为:
1.鉴定的委托。案件主办单位为鉴定委托的主体。
2.鉴定的受理。被鉴定人必须持有办案单位开具的伤情鉴定委托书、病历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相关的辅助检查资料、本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由委托单位办案人陪同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
3.出具鉴定意见。
4.司法鉴定人的出庭作证。
司法鉴定的流程是什么
(一)申办需要用到的材料
1、申请表;
2、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行业执业资格、学历、符合特殊行业要求的相关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经历、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及业务成果等证明材料;
3、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办理程序:
1、个人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由拟执业的司法鉴定机构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交相关材料;
2、个人兼职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兼职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书面意见。
3、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省级司法行政机关作出准予执业的决定,颁发《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4、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书面通知其所在司法鉴定机构并说明理由。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条
本通则适用于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从事各类司法鉴定业务的活动。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九条
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应当依法接受监督。对于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行为的,由司法行政机关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对于有违反司法鉴定行业规范行为的,由司法鉴定协会给予相应的行业处分。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加强对司法鉴定人执业活动的管理和监督。司法鉴定人违反本通则规定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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